为确保新冠等疫苗质量安全、药品质量安全。近日,那曲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科、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城药品零售店、滩堆乡卫生院进行了新冠疫苗质量安全、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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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在专项检查过程中,一是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人民医院、卫生院药房、药库及抢救箱用药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特殊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购销渠道及有关票证凭据、检验报告、经销单位资质,药品储存相关温度记录、处理记录等进行了针对性监督抽查与核验,并在检查中督促医院相关责任人员进一步提高对药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持续规范药品采购与使用行为,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做好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二是重点检查县人民医院近期配入的新冠疫苗渠道是否合法,验收、储存和运输过程是否符合规定,供货方资质材料是否索要齐备;接种单位的疫苗验收、储存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索取、核对疫苗冷链配送记录,是否落实在库疫苗储存温度监测记录制度,疫苗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是否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执法人员要求接种单位加强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严格落实疫苗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三是重点检查县疾控中心、卫生院冷库、医用冰箱、温度监测器材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疫苗购进验收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查看了疾控中心分发疫苗的台账、温湿度记录、启运和到达时间、疫苗批号、有效期、数量、规格、生产企业、疫苗运输工具等内容。经检查疾控中心对上述检查内容均有相应的记录,疫苗储存运输车的温湿度显示数据及记录均在储存要求的范围内。四是重点对零售药店药品的购进、验收、销售、储存等环节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还对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是否凭处方进行销售,以及医药价格是否稳定,有无虚假宣传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在疫情防控措施方面,执法人员对经营门店是否每日进行消杀、进店人员体温测量登记情况(扫场所码)和店内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工作、以及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登记情况进行逐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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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当中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其中安多县市监局出动执法人员2人次),共检查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滩堆乡卫生院、县城药品零售店2家。在检查中发现县人民医院及滩堆乡卫生院药房及配药室内存在极少量过期药品及器械,滩堆乡卫生院药房内大部分药品在近效期内的问题。通过此次上级部门对我县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个体药店、个体诊所进行药品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健全了我县药品使用经营单位的药品购进、存储、运输、疫苗出入库、疫苗冷链运输温度记录单等环节的管理。

下一步,安多县市监局对新冠疫苗、核酸检测试剂的出入库情况及质量安全进行重点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并督促接种单位严格执行疫苗相关法规法规,规范疫苗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疫苗质量安全,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有效保障。